“医学教育网”是目前国内超大型医学远程教育基地,主要聘请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中医药大学的专家教授以及国内一大批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常年开展:临床执业医师考试、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中医执业医师、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公卫执业医师、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口腔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药师、卫生资格(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医师实践技能等各种医学类考试网上辅导以及医学继续教育,曾被评为“2006年度十佳网络教育机构”,并与国内数百家医学类网站、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各地卫生局、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等有着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是广大医学考生备考的首选网站。
主管护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主管护师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注:部分地区主管护师考试报名条件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护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以参加考试。
相关说明:
1、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千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 ]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接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 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查看官方通知>>
2、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
3、(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4、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前一年度的年底,报名参加2021年度中级主管护师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5、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7、《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主管护师考试时间
主管护师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2021主管护师考试提前到4月份举行。
2021年主管护师考试时间为4月10、11、17、18日,采用人机对话考试形式,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要求为准,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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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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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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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11日/17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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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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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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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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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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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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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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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5-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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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护师考试科目
护理学专业(中级)包括: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六个亚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相同;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根据报考亚专业的不同,所考核的内容不同。其中护理学专业(368)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所要考察的内容见大纲中标注“*”部分。
专业实践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实践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强调知识的综合应用,因此考生应全面复习相关学科内容。
护理学专业(中级)考试科目与内容对应关系见表一、二,详细内容请参见考试大纲。
表一 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对应关系表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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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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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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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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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及发病机制、辅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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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35%、外科35%、妇产科15%、儿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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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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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健康教育学、医院感染护理学、护理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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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健康教育学30%、医院感染护理学35%、护理管理学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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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对应关系表
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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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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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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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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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妇、儿各专业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 治疗要点(内、外各占30%,妇、儿各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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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综合护理内容
(内、外科各占30%,妇、儿各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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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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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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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护理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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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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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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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护理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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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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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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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护理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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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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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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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护理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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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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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护理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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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护理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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